亲爱的同学:
感谢您在校学习期间对学校工作的大力支持!祝贺您顺利完成学业,走向新的工作、学习岗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高校工委的有关规定,为方便您及时转移、落实党员组织关系,特提醒您: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隶属关系的凭证。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由毕业生党员本人亲自携带(不能将其装入档案袋内)。毕业生党员组织发展、转正材料档案一律由所在院部按规定装入本人人事档案,与人事档案材料一并派送。
1、请各位毕业生党员务必妥善保管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在有效期内交到目的地党组织负责人手中。务必牢记组织关系介绍信上的有效期(从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具之日起90天)和党组织名称,在有效期内到组织关系介绍信上写明的党组织(组织关系介绍信台头写明的党组织)及时办理落实党员组织关系手续。逾期不转移,组织关系介绍信自行作废。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转移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或不缴纳党费、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党章规定,以自行脱党处理。
2、毕业生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动,且没有及时办理组织关系接转的,请务必在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期内向所在院部辅导员老师提出改办组织关系介绍信书面申请。经院部党总支审查出具证明后打印新修改的组织关系信,由员工本人携带证明、院部打印修改后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原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公司党委组织部予以改办。
3、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切记要认真保管好。组织关系介绍信一旦丢失,党员要在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期内参照第2条规定办理。
4、接转组织关系后,预备党员(特别是本人工作单位和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不在同一个单位的)应定期主动向所在党组织递交思想汇报。预备期满前一个月要及时递交转正申请,以便按期转正。
如有其他疑问或遇到困难,请及时与公司党委组织部联系咨询。公司党委组织部电话: 0531-88525927。
最后,衷心祝愿您在新的岗位上工作顺利,学习进步。
山东经济公司党委组织部
2011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