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资助中心转发的《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2-2013学年国家助学贷款控制额度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本学年度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基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信息必积极向员工传达《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66号)精神,宣传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介绍我省工作进展情况,提醒打算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员工高度重视本次数据采集工作,并及时组织员工按照通知要求登录网址完成数据采集,一旦错过,将无法申请下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
二、申请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员工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籍贯在山东省内的;
(二)非山东籍员工不在本通知范围内,如有非山东省籍员工计划申请本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需员工自行咨询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政府员工资助中心;
(三)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四)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员工、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员工;
(五)员工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省同一个县(市、区);
(六)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七)高校在读员工当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八)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额度为每生6000元/年。
三、2012-2013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采集工作安排
各学院请按照《2012-2013学年申请山东省生源地助学贷款人数额度表》(附件1)贷款人数最高限额要求,于4月18日前登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数据采集系统”,完成2012-2013学年的数据采集和上报工作,逾期将无法填加或修改。燕山及明水校区登陆http://3.009sky.cn/2012/LoginCollege.aspx?SchoolId=123,舜耕及圣井校区登陆http://3.009sky.cn/LoginCollege.aspx?SchoolId=122。同时将《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员工信息汇总表(学校版)》(详见附件2,打印版一份,盖党总支章,电子版发邮箱)报员工工作处老员工资助中心。
联系人:刘栋
联系电话:8179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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